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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XGK-2018-000385 主题分类: 政策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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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8-01-18 08:57
发布机构: 县司法局 浏览次数:
凤县5个单位被宝鸡市委依法治市办命名为宝鸡市基层和行业依法治理示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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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县5个单位被宝鸡市委依法治市办命名为

宝鸡市基层和行业依法治理示范单位

开展基层和行业依法治理示范单位创建是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布局的具体实践,是提高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水平打造城乡并重、连片互动、整体推进的法治建设模式、助推法治凤县建设,为“七五”普法中期检查验收奠定基础重要举措。

近年来,全县各部门、各单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及十九大会议以及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按照中、省关于加强法治建设决策部署,紧密结合凤实际,深入开展了基层和行业依法治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2017年的创建活动中,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典型,有力带动了基层和行业依法法治理的整体提升,促进了城乡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为进一步推动基层和行业民主法治建设,经单位申报,县委依法治县办初审公示,并经县委同意后上报市委依法治市办,委依法治市办领导带队实地考察、审核、公示等程序后,20171215我县有5家单位被宝鸡委依法治市办命名为宝鸡市基层和行业依法治理示范单位,其中:凤县红花铺镇永生村、凤县平木镇刘家庄村2个村为“民主法治村”、凤县中学为“法治校园”、 东岭锌业股份有限公司为“诚信守法企业” 凤县公安局为“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

 被命名的宝鸡市

“民主法治村”事迹一

                      凤县红花铺镇永生村

永生村原名长桥村,1967年为纪念因救村民牺牲的解放军战士孙永生更名延用至今。永生村共有4个村民小组194户752人,耕地1176亩,2016年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000余元。自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以来,该村成立了以村党支书为组长,调委会主任为副组长的永生村民主法治示范村领导小组,把依法治村工作列入村两委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切实加强民主法治村工作领导。

   近年来,永生村坚持以服务群众为目标,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不断完善村民自治制度,保证农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加快推进全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实现了在加强党的领导下实行自治,在自治过程中规范民主,在扩大民主上加快发展的总体目标。

    永生村大力开展“依法治村”、“法律进乡村”创建活动,推进农村平安建设。搭建“6995”便民服务平台,组织在全镇率先实施网格化管理服务,成立网格化互助小组8个,组建村组干部、法律政策服务、便民服务,科技信息服务、矛盾纠纷化解、日常治安防范、文化娱乐、志愿服务8支服务队伍,农村社会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升。近三年内,永生村内无重大刑事治安案件,无民转刑案件,无群众械斗和集体上访、越级上访事件,无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事件,综合治理措施得当,社会治安秩序良好。 

被命名的宝鸡市

 “民主法治村”事迹二

凤县平木镇刘家庄村

刘家庄村位于凤县平木镇西北方向,平均海拔1300米,耕地2460亩。全村辖7个村民小组,共有农户259户,村民1006人,其中劳动力678人。近年来,刘家庄村在“村级组织”、“民主制度”、“法治教育”、“经济社会发展”及创建“民主法治村”活动等方面工作建设中成效显著。

一是村委会每年都与 7个村民小组签订《普法依法治理责任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目标责任书》,村小组又分别与259户农户签订责任书。通过落实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是村“两委”组织学法用法,抓住召开村组会议、“法治宣传月”、“宪法日”等契机,开展“法律进农村”的活动,每年组织定期村民进行法律学习,开展法律咨询,为村民提供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活动,提高了村民的法律意识。

三是扎实开展平安创建活动,近年来,无重大刑事治安案件;无民转刑案件;无群众械斗和集体上访、越级上访事件

四是调解委员会组织明确,有专职调解信息员,调解小组,并建有专门的调解室,“三册一卷”制度健全。村调委会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将不稳定因素及时化解在村内,保证了刘家庄村社会环境安定。

五是以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助推了村产业发展刘家庄村成立了凤县刘家庄村林麝养殖专业合作社、凤县艾沃农副产品产销专业合作社等经济组织,激励和调动村民发展经济致富优势,让老百姓在新农村建设中大显身手、安居乐业。    

被命名的宝鸡市

“法治校园”事迹

   凤县中学

凤县中学是凤县唯一的一所普通高中,位于凤县丰禾山新区,北邻212省道,南临嘉陵江。目前共有26个教学班,在校教职工133人,学生1390人。凤县中学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因材施教,分层次教学,深入推进课堂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在2017年高考中,该校一本上线99人,本科上线191人。多年来,先后荣获“全市共青团系统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宝鸡市园林式学校”、“宝鸡市示范家长学校”、“宝鸡市绿色校园”、“宝鸡市文明校园”、“宝鸡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宝鸡市平安校园”等多项荣誉称号。

一、健全治度,构建体系,为依法治校提供组织保障

学校确立“法治教育是学校德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教师人人都是法治教育工作者”的意识。学校建立了以校长为责任人,聘用双石铺派出所所长杨斌同志为法治副校长,成立了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各处室主任为组员,党总支、共青团、班主任为骨干力量,将法治教育和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责任到人,形成了学校领导亲自抓、政教处和班主任具体抓、学科老师协助抓的齐抓共管的法治教育的良好局面。

二、规范办学行为,强化教师队伍建设,增强教师的法律意识

学校开展了“教育无小节,处处为楷模” “立高尚师德,树教育新风”等师德建设系列活动,使教师做到“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组织“法治教育研讨会”,成立“班主任培训班”等,探索法治教育在学校教育中的方法途径,预防青少年犯罪。

三、精心安排,狠抓落实,切实做好依法治校工作

学校专门开设法治教育课,每学期保证五课时以上。学校把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和普法工作有机的结合起来,每年举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法治教育以及禁毒、反邪教、普法宣传等活动10余次以上。加强班级管理和班主任工作。充分利用晨课、主题班会等班团活动,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学生进行法治宣传和教育,关注学生思想动态和行为变化,及时发现不良行为并进行正确引导。

四、以活动为载体,拓宽法治教育工作渠道

校园文化艺术节、歌咏比赛、朗诵演讲、书法美术作品展览活动以及学校国旗下讲话等活动中,始终贯穿道德和法治教育,并取得了良好效果。将法治教育与行为规范养成教育相结合。扎实开展“文明班级”评比活动,落实“学生管理,抓严抓细”的思路,做到周周有小结,月月有评比,颁发流动红旗,使学生时时处处按中学生的规范来要求自己,以法律法规来约束自己,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为法治教育奠定基础。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以优秀的文化熏陶、感染学生。把校训、校风、教风、师德建设等标语放大竖立在校园最醒目的位置,各班也将班训书写张贴在教室里。办法治教育专栏,让学生办法治教育手抄报等,让学生受到了美的熏陶和感染同时,也受到了法治教育。

五、健全学校、家庭和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

学校以班级为单位,成立“家长委员会”,做好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进一步落实家长会制度,把法治教育列为家长会的重要内容。邀请法治辅导员、法治副校长和已毕业的优秀学生来校进行法治、做人教育。

近十年来,全校师生无违法犯罪现象,教育教学成绩一直名列全市山区县前茅,得到了学生、家长、社会的一致好评。

 

被命名的宝鸡市

“诚信守法企业”事迹

                       东岭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东岭锌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10,系陕西东岭集团下属的全资子公司,属锌冶炼行业,注册资金2.75亿元,主产品“东岭牌”锌锭年生产能力为10万吨,副产品工业硫酸年生产能力为20万吨。公司目前共有职工1800余人,中层以上管理人员50余人,各级管理人员150余人。

公司以诚信守法为根本、以坚持发展为主题、以提高效率为核心、以安全生产为基础、以环境治理为己任,积极适应市场变化,主动谋求长远发展,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取得了多项殊荣。

企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不忘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先后投入近3000万元,用于架桥、修路、扶贫、帮困、助学、助教、抗震、救灾等慈善工作。为当地社会提供2000多个就业岗位,优先聘用失业人员和下岗职工,使2000多个家庭有了稳定、幸福的生活保障。持续资助困难职工子女和贫困大学生完成学业,深受广大职工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公司能够取得如此瞩目的成就,是始终坚持履行社会责任,高度重视法治建设,依法诚信经营的结果。

一、诚信是企业的根本,守法是企业的底线

公司依法签订和履行合同,严格执行《劳动法》,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依法缴纳各项税收,公司成立以来累计上缴税金9.54亿元,成为凤县纳税大户,被银行系统评为AA级信用单位,成为带动县域经济快速发展的龙头企业。公司在员工中多次深入开展了法律知识、诚信教育、素质教育等方面的学习活动切实做到诚信是企业的根本、守法是企业的底线。

二、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强化依法治企工作措施

近年来,公司党委和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依法治企、依法办事的重要性,把依法治理纳入企业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以公司总经理为组长,各部门责任人为成员的依法治理机构,经常性的召开普法工作会议,不断完善公司内部管理,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各项规章制度,汇编成册,依法治企。

三、全面落实法制宣传教育,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

公司每年4月份法治宣传月,124日宪法宣传日,都邀请县级主管安全、环保、消防、道路交通等部门的主要领导在我公司进行联合性的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指导。每年度公司制定培训计划,集团和公司经常邀请专业人员通过视频授课和现场讲授的方式给公司管理人员及全体员工进行法治教育授课。编制《以案说法》经营管理警示录,各项工作形成了有方案、有记录、有图片、有总结,“法律明白人”培养达97%,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年集中学法平均在68课时,职工年集中学法平均达到了49课时

四、遵守法律法规,落实依法治理任务

公司作为东岭集团下属的生产企业,严格落实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要求,着力杜绝安全环保、职业卫生等事故的发生,公司投入大量资金,完成企业三废治理,标准化升级、员工保险、福利等各项工作。

五、建立预警机制,全力化解劳动争议

成立了由党委书记负责,各党支部、总经办、保卫处、工会组织、员工代表组成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具体负责预防公司劳动关系处理和劳动争议调解的日常工作。调解委员会坚持做到每季召开一次会议,做到了劳动争议的预测、预警、预报和及时调解。

“人无信不立,企无信难存”,公司在对外经济活动中始终坚持“诚信经营、优质服务、高效精干、效益至上”的营销宗旨。在实际工作中把诚信守法理念贯穿企业始终,做好标兵、树好形象。实行厂务公开,充分发挥企业职代会和工会的作用,健全完善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始终依法经营,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按时发放工资,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诚信履约,承诺践诺,无主动违约情况发生。

 

被命名的宝鸡市

 “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事迹

凤县公安局

近年来,凤县公安局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学法用法工作,进一步明确学法用法任务,细化学法用法方案,以扎实有效的举措,形成了浓厚的学法用法工作氛围。

一、明确学习重点,制定了“学法用法”工作规划

凤县公安局结合实际情况,按照学法用法工作总体要求,制定了凤县公安局学法用法年规划,明确工作重点,以学法促普法。

二、领导带头,鼓舞和激励民警积极自觉学法用法

20178月份积极组织局机关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100%,及格率100。采取形式多样的方式方法加强对民警法律培训。将民警每年的考试成绩均纳入本人的实绩考核,作为年终评先争优的依据。高度重视民警执法资格考试,参加执法资格等级的民警达到100%,初级以上执法资格的民警占全局民警数的99%,中级以上资格的达80%

三、认真落实 “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

与教育系统联手开展派出所民警担任兼职“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活动。近年来,公安局派出所民警共为辖区学校上法制辅导课200余课时,受教育培训学生近3万人次。以民警进社区为契机,开展送法进社区活动。利用各种形式,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利用“12.4”全国宪法日,《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宣传日以及重要的时间节点,在加强自我学习提高的基础上,在社会各界开展法律法规普及活动。近年来,公安局利用公安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发布各类预警信息1000余条,共印发各类宣传资料5万余张,制作宣传横幅100余条,电视公益广告200余条,宣传展板500余面。

四、适应行政管理体质改革任务落实政务公开工作

及时将涉及公安业务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等事项在政府网上公开。畅通投诉反馈渠道,在凤县公众网设立了群众投诉及意见建议反馈窗口,同时在该页面链接了“凤县公安局网上警务室”,方便群众利用网络进行咨询、投诉。